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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


女性人身安全

  • 發佈日期:2019-04-15
  • 照片說明文字女性與人身安全:
     
      「免於恐懼」是人所需要的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做為一個生活在台灣的女性,不斷聽到、看到或自己碰到的暴力事件,已讓許多女性無論外出、在家或在工作中,都無法得到足夠的人身安全保障。在這個單元裡,我們將對女性所可能遭遇到的暴力或騷擾、女性可如何因應、自保,你我可以提供什麼幫忙給受害人、以及政府與社會提供那些資源等層面,進行一系列的介紹。一則可讓各界對女性人身安全議題有更清楚的認識與了解,再則可提供確實有需要幫助的婦女朋友一些資源與方法,希望充份的資訊能讓我們更有力量去面對生活的困境。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多數時候是被視為「家務事」,是家庭秘密,是外人所不能、也不該干涉的。而且,在一般的經驗與認識裡,人們也習慣以為:祇有一些特別不正常的人會打老婆、小孩或老人,和多數人是無關的等等。諸多似是而非的說法,致使家庭暴力未被當成公共議題對待,未能發展有效的救援支持系統,讓許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求助無門。

      我們希望有條理地整理所有跟家庭暴力有關的資料,包括家庭暴力的對象、型式、對施暴者的認識、我們認為的合理的對待態度、現有的求助管道與資源、婦女的自我保護方法,以及政府與民間的資源介紹等等,讓大家對家庭暴力有清楚而深入的瞭解。

    ▼家庭暴力簡介:

    問: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稱為家庭暴力?
    答:狹義的家庭暴力(Family violence ; Domestic violence)指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間所發生的虐待和暴力行為。
     
    廣義的家庭暴力包括與家庭具有親密關係的成員間,例如男女朋友、同居人之間的虐待和暴力行為亦屬家庭暴力的範圍。
    問:那些人可能是家庭暴力的發生對象?
    答:家庭暴力所稱的虐待對象可能包括任何一個人,例如父母、小孩、手足。家庭暴力也具有高度的隱密性,任何人均不願外人知悉家庭有暴力發生,因 為這是一件羞恥的事情,如同中國人『家醜不外揚』的心態般,家庭成員會極力掩飾,使虐待的事實不易被發覺。
    問:家庭暴力的形式有那幾種:
    答:婚姻暴力(Marital violence)﹔
    兒童及青少年虐待(Child abuse & Teen-ager abuse );
    老人虐待
     

    ▼對家庭暴力的態度:

    問:婚姻暴力是家務事,任何人都不應該插手?
    答:婚姻暴力不是家務事,而是一種犯罪行為。刑法上,只要任何人遭受一方的毆打,均可以提起傷害告訴。因此,婚姻暴力不能被視作家務事,而是一種違法行為,被害者有權利透過法律來保障其尊嚴與安全。且婚姻暴力若未給予受暴者適當的管道與援助,可能造成無法補救的傷害。

    ▼對家庭施暴者的認識:

    問:施虐者都有精神疾病嗎?
    答:根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婦中心八十五年度的統計,施虐者有精神疾病者僅佔 8.8 %,比率並不高。施虐者通常有有人格上的問題,如大男人主義、挫折忍受度低、對情緒的管理能力差、對太太有強烈的佔有慾、沒有自信、有不良的嗜好及習性等等。台北市北區婦女服務中心的統計資料顯示,施虐者有不良的習性包括:52.5%有酗酒的習性 ,37.3%有賭博的習性,有外遇問題者佔21.1%,7.8%有吸毒習性,曾有犯罪記錄者(?)10.3%,其餘2.5%為殘障人士。
    問:教育程度低、社經階層較低者,有較高比例的婚姻暴力?
    答:事實上婚姻暴力普遍發生在各個社經層階,其中施虐者不乏高收入、高學歷,具有專業技術的人才。在台北市北區婦女服務中心的統計資料顯示施虐者為國中學歷者佔 2 2.5%,高中學歷者佔29.9%,大專學歷者佔20.1%,碩士以上學歷者佔2%,顯見婚姻 暴力並非不限於低社經階層。
    問:受虐婦女有被虐待狂,所以甘願被虐待而不願離開施虐者?
    答:這種說法是很值得商榷的。事實上許多遭受虐待的婦女仍留在家裡是很複雜的,如︰
    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
    放心不下孩子。
    長期處在被控制、虐待後,缺乏面對社會的勇氣。
    認為離婚是一種恥辱,擔心別人怎麼看她,而無法離開受 虐環境。
    缺乏社會支持,無路可去。
    擔心施虐者報復,連累家人與自身的生命安全
    以上等等都是這些原因讓受虐婦女無法出走,其中有許多的無奈與無助,以有被虐待狂視之,對這些受若的女性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

    問:婦女被毆打的原因是因為她們作錯事,未盡到為人妻子的責任,或表現太過強勢,使先生不得不以毆打來教訓她?
    答:在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理由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受虐婦女作錯事或太過女強人,都只能說是施虐者的藉口。女人做的事讓男人不滿意就該被教訓,是傳統男尊女卑觀念下不合理的想法,對女性是非常不公平的。
    問:被毆打該怎麼辦?
    答:被毆打時,請保持冷靜,不再說刺激的話來挑起對方的憤怒,避免以動作來火上加油,把事情弄得更糟,妳要作的是:
    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和腹部。
    大聲呼救:請家人、鄰居幫忙。
    逃離現場:到鄰居、親戚、朋友或婚姻暴力的處理機構去找人幫忙。
    請警察協助。
    問:常遇到求助警察,卻以家務事而拒不處理時,可以怎麼辦?
    答:妳可以堅持要求警察必須為妳備案或允許妳留在警局,保護妳的安全,以便連絡相關人員協助妳,如警察未提供協助,請記住警察的姓名、臂章號碼、報案時間,並打警政服務電話:080032888 申訴。如已進行筆錄,請詳閱筆錄,以確權益。
    問:正遭受虐待的婦女,應如何自保?
    答:經專家研究指出,打太太的先生通常會打第二次、第三次、第 …… 次,隨著毆打次數增加,傷害也愈嚴重,故遭受虐待的婦女,若無法離開,為求自保至少應在平時作一些準備,包括:
    準備好一個隨身包:把現金、身份証、圖章、房契、結婚証書、保險証、健保卡、 存摺等重要文件和重要電話號碼簿放在一個隨身可帶的袋子中,一旦發生暴力,可以隨時攜帶離開,以求自保。
    請醫生驗傷,這是為了確保權益,以避免施虐者提出”不履行同居義務”告訴 時,可為自己辯駁,且可提起傷害罪之告訴。如果是台北市市民,可至各市立醫院申請受暴婦女驗傷單,可免費獲得協助。
    向警察報案,作筆錄,記下被虐待經過。
    保留証物:如驗傷、筆錄、被破壞的衣物、使用的凶器。
    向相關機構求助,了解自己下步該什麼?並獲得需要的協助。
    問:如何報案??
    答:直接向案發地點的派出所或分局刑事組報案,警方會根據妳的供詞作成筆錄,移送法院審理。
    問:婚姻暴力的受害者,如何訴請離婚?尤其是施暴者不願意的情況下該怎麼辦?
    答:如果對方不願以協議的方式訴請離婚,可依據民法1052條第三項『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提出告訴,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問:目前社會福利機構提供受虐婦女什麼樣的服務?
    答:社會福利機構會根據受虐婦女的需要提供適當的服務,例如:法律諮詢、經濟協助、提供安全的庇護場所、醫療協助、提供就業資訊等協助。

    ▼求助管道與電話
     區  域 / 電  話:
    台北市/0800-024-995  24小時保護專線
    台北縣/(02)8965-3359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基隆市/113 (婦幼保護)
    桃園縣/(03)337-8585、332-2111、332-2219、336-9585 (婦幼保護)
    新竹市/(03)521-8585 (婦幼保護)
    新竹縣/(03)551-0134轉338、334或(03)551-0134
    (婦幼保護)
    苗栗縣/(037)351-355 (兒童保護、少年保護)
    (037)360-995 (婦女保護)
    台中縣/(04)2525-1733(婦幼保護)
    台中市/113  (婦幼保護)
    彰化縣/(04)723-8638 (兒童保護、少年保護)
    (04)725-2566 (婦女保護)
    南投縣/113 (婦幼保護)
    雲林縣/(05)534-8585(婦幼保護)
    嘉義縣/(05)362-0900轉223~231 (婦幼保護)
    嘉義市/(05)225-3850 (婦幼保護)
    台南縣/(06)637-0074 (婦幼保護)
    台南市/(06)250-8585 (兒童保護、少年保護)
    (06)298-8995 (婦女保護)
    高雄市/(07)3373380 (兒童保護、少年保護)
    (07)535-5920 (婦女保護)
    高雄縣/(07)740-2042
    (鳳山區--兒童保護、少年保護、婦女保護)
    (07)622-5599
    ( 岡山區--兒童保護、少年保護、婦女保護)
    (07)661-5599
    (旗山區--兒童保護、少年保護、婦女保護)
    (07)731-5991性侵害防治中心 
    (07)622-9595(兒童保護)
    屏東縣/(08)738-0067 (兒童保護、少年保護)
    (08)738-3283、738-0285 (婦女保護)
    台東縣/113(婦幼保護)
    花蓮縣/(038)228-995 (婦幼保護)
    宜蘭縣/(039)321-515 (婦幼保護)
    澎湖縣/(06)926-4068 (婦幼保護)

    ★工作場所性騷擾
      工作場所性騷擾是一種在權力或對性別有所歧視之不平等狀況下,所發生的「本質為性而不受歡迎之口語或身體的行為」。由於性騷擾是一種破壞專業工作關係與倫理的權力濫用,因此對受性騷擾者之情緒、生活適應與工作成績,都有傷害,也會影響工作場所的整體工作績效、員工相處的氣氛、兩性的互動關係等等。個人與單位組織,都有必要關注如何預防與處理性騷擾事件,以保障職工權益和公司的聲譽與績效。

      在這個單元裡,我們整理有關工作場所性騷擾的一些資料,供所有關心的朋友們參考。我們的內容,主要是參考現代婦女基金會所提供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預防手冊」,以及新女性聯合會的「保護你手冊」,感謝這兩個單位的協助。

    ▼性騷擾的定義與類型:
    問:什麼是性騷擾?
    答:根據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委員會的定義,性騷擾為「不受歡迎的性侵犯、性要求和其他具有〞性意味〞的言詞或行為」當這些行動具有下列特質時即構成性騷擾:
    公開或隱約地表示個人對這些行動的順從,是個人受到雇用的條件。
    個人對於這些行動的順從或拒絕,作為決定是否雇用的參考基礎。
    這些行動深深影響個人的工作表現,或造成一個威脅性、充滿敵意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
    問:性騷擾有幾種?
    答:依騷擾者之性質分類,其中可先分為兩大組群,即「陌生人性騷擾」與「非陌生人性騷擾」( 真正的工作場所性騷擾 )(如圖)。雖然陌生人之性騷擾,並非與兩性工作平等較為密切之工作性騷擾,但如情況嚴重對當事人亦會有相當程度的傷害,且其行為樣態亦以符合「本質為性,而不受歡迎之口語或身體的行為」之性騷擾基本定義,故仍有列入分類之必要。
    陌生人性騷擾可分為兩類,即心理疾患者性騷擾和一般人性騷擾兩種,前者均係心理障礙者,如有性不夠格感的暴露狂、不成熟和低自尊的偷窺狂等,後者則係指正常之性騷擾者,如在公共場所或舟車上的惡意碰撞觸摸等。
    非陌生人性騷擾則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為來自同事之性騷擾,第二類為來自客戶之性騷擾,第三類為來自職務不平等關係之優勢者的性騷擾,如就醫時,病患之仰賴醫生的專業知識,醫生因其職務地位之專業性,濫用其職權,即易利用其與病患不平等關係之優勢,而引發性騷擾;就學之學生,必須向老師學習專業知識,而老師亦擁有對學生學習成績之考評權力,如老師濫用其職權,亦可能利用其與學生不平等關係之優勢,而引發性騷擾。
    非陌生人性騷擾之第一類的同事性騷擾、第二類的客戶性騷擾,及第三類職權性騷擾中之上司性騷擾,由於此三種性騷擾均係發生於工作場所中,是以此三種性騷擾均為工作場所之性騷擾。

    問:是否一定必須有直接的身體接觸才算性騷擾?
    答:性騷擾行為不限於直接的身體接觸,舉凡以明示或暗示的語言、圖畫、影片、或手勢動作等方式,皆有成立性騷的可能。
    問:下班後與異性同事相處時遭性騷擾,是否算是工作場所性騷擾?
    答:下班後直接回家的路上遭受同事性騷擾,原則上也屬於工作場所性騷擾的範圍。但若下班後未直接回家,而於他處遭受同事性騷擾時,雖也算是一種性騷擾,但下班後時間已脫離雇主的指揮監督,雇主毋需為員工的私生活負完全的責任。
    問:那些人會對人有性騷擾行為?
    答:研究指出在工作場所中任何年紀、職位、社會背景的人都有性騷擾別人的可能,但是具有以下特質的人有較高機率對他人性騷擾。
    歧視看待女性,而認為女性本就應該順服、依賴的人。
    喜用汙衊性言詞、立論評論女性的人。
    濫用藥物或酗酒者。
    過度壓抑自己情緒與感受的人。
    低挫折容忍力與處理壓力有困難者。
    問:那些會成為性騷擾受害人?
    答:研究也指出不同年紀、職位、社會背景、學歷的人都可能被性騷擾,但是具有以下特質的人有較高機率可能為他人所性騷擾。
    較為年輕,大都為二十多歲者、沒有婚姻羈絆者,如未婚或已離婚者。
    接受過一些教育或受有專業訓練,如秘書或助理。
    生理上稍具姿色。
    種族上屬弱勢團體者。
    所從事之職業兩性就業分配極不平均。
    具有不會為自己權益,積極爭取奮鬥的性格。
    問:工作場所的制度好壞,是否與性騷擾行為有關?
    答:多少有些相關。基本上,一個溝通、升遷....等管理良好的公司行號,讓欲騷擾者較無機可趁。以下幾項是根據經驗歸納出來的性騷擾頻發場所的特徵?
    沒有反性騷擾政策或處理性騷擾管道、程序的工作場所。
    縱使有反性騷擾政策及處理性騷擾管道、程序,但是其相關之規章不清楚,或只有具文卻從不執行的工作場所。
    一個傳統上以純男性為主或是以純女性為主的工作場所。
    一個升遷、考詮、獎懲沒有清楚標準,致使上司可隨意弄權的工作場所。
    一個升遷除了要考慮其工作表現良好外,尚需要參酌其知識與經驗的工作場所,或是相反,完全不需要參酌知識與經驗的工作場所。
    一個工作單調、固定、重複和低技術層次,常人較易勝任或工作較易取得的工作場所。
    下情無法上達的工作場所。
     
    ▼性騷擾的預防與處理:
    問:機關組織如何預防性騷擾?
    答:機關必須有明確的反性騷擾政策,並對性騷擾之定義、法律效果、與處理性騷擾之程序、投訴管道均有清晰的書面資料,發送所有職工研讀熟知。
    機關必須有有效之管道,能將反性騷擾的相關資料適當地散發傳播,資料內容必須包括:職工之權益、性騷擾之型態及如何投訴性騷擾等。
    機關必須有一個監督系統,能夠評估各性騷擾申訴系統之環節的有效性與適當性。
    機關必須對監督管理階層與一般職工提供有關反性騷擾的課程訓練,這些課程不但有預防作用,更有矯正機關以往反性騷擾措施之缺陷的功能,其訓練課程必須包括:
    有關性騷擾之立法、判決與歷史發展
    性騷擾對個人與公司之副作用
    公司之反性騷擾政策
    性騷擾確定後,以司負責人與性騷擾者可能之法律責任
    確認、投訴性騷擾的程序與方法
    預防及處理性騷擾的程序與方法
    有關「女性心理學」與「人類性行為」等基礎學科內容
    機關要有處理性騷擾的專責單位編制與人員,以確保性騷擾案件能獲得公平、適當之處理。且為使性騷擾之被害人,不會對性騷擾案件難於啟齒,該專責人員仍以女性為佳。
    機關除了正式的申訴管道外,有些專家更建議,機關最好能再有非正式的反性騷擾申訴管道。
    機關要有內部刊物,並在刊物中撰寫與散發傳播有關性騷擾的資訊,作為訓練管理者與一般職工的材料。
    機關必須要在社區裡傳播反性騷擾的觀念,以強化居民對性騷擾的認識與具體反性騷擾行動。
    機關有有關性騷擾者之通報制度,令職工知悉性騷擾者,以發揮懲罰性騷擾者,並預防他人再次被該性騷擾者騷擾。
    問:個人如何預防被性騷擾
    答:了解區辨潛在騷擾者之警訊指標(如前所述)
    清晰的溝通。由於男女社會化的過程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於某些事物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對於性騷擾亦有不同感受和看法,因此當事人對於潛在的性騷擾加害人,在溝通上必須十分清楚地傳達自己的真正意思,以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性騷擾。
    對違反自己意願之脅迫或利誘的性騷擾,必須堅決地說「不」。某些潛在的性騷擾加害人相信一些有關性侵害不正確的迷思,如「女性說『不』時的意思就是『好』的意思」,或是「女性有被強暴的慾望」,因此專家建議如果對方強行施予不受歡迎的性騷擾,當事人應該立刻表達出來,以能適時制止性騷擾。 
    必要時應採取行動。對於性騷擾者的行為,隱忍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而會姑息養奸,使得情況變本加厲地嚴重化。因此,當事人在權衡輕重後,應在適當時機積極採取行動,其中,由於性騷擾的當事人通常有其癖好,所以被害人常不只一個,是以被害人可以聯合受到相同騷擾的被害人一起行動。
    問:工作場所內遭受同事性騷擾時,應如何處理?
    答:當個人面對性騷擾事件時,可採取的行動有:
    相信自己的直覺:並不是每一項有問題的言詞或行動都足以構成性騷擾,但請相信你的直覺。
    尋求情緒上的支持:向你相信的同事或朋友說,如果你是 工會的會員,亦可找工會代表談。心情上獲得支持可以免除受害者羞愧、憤怒、焦慮、恐懼等負面感受,並可獲得信心去採取行動。
    向性騷直接說「不」,要求其停止騷擾行為。向騷擾者抗議的舫式可以當面抗議,亦可用書面為之。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均等委員會建議性騷擾的受害者寫信給騷擾者,信的內容主要包括三部份:
    事件發生的事實陳述(載明日期、地點、在場的其他人士,和事件經過的描述)
    受害人對於這件事的感覺及想法
    受害人下一步希望發生的事情,如「要求騷擾者停止騷擾行為」
    將每次性騷擾事實均做詳實的記錄,以作為證據之用
    尋找證人或向其他同事、已離職者,收集可能的證據
    運用機構或公會的申訴管道提出抱怨或控訴
    向法院提出訴訟
    問:如何收集性騷擾的證據?
    答:性騷擾證據的收集不易,大致可用以下幾種方式:
     
    1.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
    可以用錄音留下證據,也可請在場的同事或朋友作證人。
    2.不堪入目的刊物:
    將刊物扣下作為證據,如有同事朋友在場,可請其做證人。
    3.不當的觸摸:
    當場將不當之手抓住,請其他人評理,當場對質,或請在場之同事或朋友作證人。
    4.以待遇、職位升遷作對價而要求性服務:
    將這種要求音存證,或者因為拒絕提供性服務,以致於待遇被減低、職位被調降,應明白要求主管說明原因,並將減薪之前待遇或者降職之前職位,以及工作表現留下記錄。
    5.不幸遭遇強制猥褻或強姦時:
    立刻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至醫院作檢查。
    問:
    那些狀況可以上法院?那些狀況可以不用上法院?
    答:
    性騷擾行為有輕重等級之分,不是一有性騷擾狀況發生,就立刻要訴請法院處理,適當的使用工會申訴管道或者向公司人事部車投訴也是可行之道。性騷擾的相關法律規範如下:
    騷擾者在工作場之中以黃色笑話惡意揶揄:目前並無法律規範,被騷擾者應當場表明感覺不舒服,並向工會或公司人事部門申訴,以求制止再度發生類似之行為。
    騷擾者故意對某一特定異性講性意味之言語或者對異性毛手毛腳者: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訴,警察機關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為由,對性騷擾者課處六千元以下罰鍰。
    利用工作之機會強姦異性或強制猥褻者:構成刑法第221條強姦罪或第224強制猥褻罪,得訴諘請法院究辦,並請求民事之損害賠償。
    以調、職位升遷為,要求以性服務作對價者:目前並無民、刑法之適當法條得以規範,等待立法了以規範。
    問:發生性騷擾事件,機關組織應如何處理?
    答:機關組織之處理,必須依法律規章之規定、公司之政策、契約、程序進行,其重點或步驟如下:
    接受個案,並立即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美國反性脅迫聯盟指出,一個有公信力的性騷擾調查委員會,必須有以下四個基本要素:
    能保密
    能公正調查
    能確實防止被控加害人的報復行動
    該委員會在確定了性騷擾案件後,能作出有效的行政補救
    對於被性騷擾者立即給予保護與心理諮商
    如確定為性騷擾案件,則須立即進行法律與行政補救
    依據相關規定,公佈處理情形,以昭公信:並可以之為提醒單位人員對性騷擾案件之教育範例
    對性騷擾被害人作追蹤輔導.
    問:性騷擾會對被害人產生那些負面影響
    答:對被性騷擾者而言,性騷擾是一種可怕的夢魘,沒有親身經歷者需有高度的同理心去理解當事人痛苦的心情,專家指出,被騷擾者可能會有所謂「被騷擾症候群」的痛苦經歷,其症狀如下:
    抑鬱、沮喪,睡眠與飲食模式改變,抱怨不明的頭痛或其他病痛而不願上班工作。
    喪失自信心,工作表現一落千丈。
    無力感、無助感、和脆弱感。
    對工作單位、職務,產生莫名的不滿或疏離。
    感覺與其他同事的隔離。
    對兩性關係的態度與行為有所改變。
    無法集中注意力。
    害怕與焦慮。
    易與家人與朋友生齟齬。
    可能導致酗酒與藥物之成癮依賴。
    問:如何幫助被性騷擾者?
    答:從事輔導工作者或被騷擾者的親朋好友,欲幫助被騷擾者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讓被騷擾者了解性騷擾是一種性侵害,以去除其不合理的自責心理 ,並協助其明瞭性騷擾的不良影響。
    協助被害人找尋有相類似被害經驗者,鼓勵被害人參加其治療團體,以分擔被害經驗與痛苦,並治療當事人
    了解性騷擾被害之創傷、個人之損失,容忍並鼓勵當事人傾吐被害的痛苦
    組織並發動被騷擾者的支持網絡,以支援性騷擾的被害者,以避免其受到進一步之傷害
    提供當事人心理技巧的訓練,如「自我肯定訓練」或「壓力管理技巧」等,以強化其適應能力。
     

    ★犯罪受害之防範
      在這個單元裡,我們要做的是要讓女性朋友認識一些自我保護的原則,我們整理有關「婦女安全」、「婦女防暴」、以及「若不幸遭到侵害應如何處理」的相關資料,希望透過這些資訊,增加女性自我保護的能力並掌握必要時可求助之資源與管道。我們不希望我們的女性朋友們必須為最基本的人身安全,而必須處處自我設限,喪失個人的生活樂趣與自由,然而,我們也不鼓勵為了自由活動而完全不考慮可能的危險。對危險情境有多一些的認識,並在可能範圍內做預防工作應該是比較適當的態度。我們也知道施暴者、犯罪者的行為是無法預測的,也沒有人敢說防範一定有用,我們只是根據過去的受害者經驗,以及對犯罪行為的有限研究所得,提供一些參考準則。並希望透過這些資訊可以不幸遭受侵襲的朋友,免於處理不當所帶來的二度傷害。我們相信,談女性的自我保護是絕對不夠的,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讓我們生活得更有安全感的環境,而這就有賴大家共同努力。

    ▼如何保護自己免於被侵害:
    問:那些地方是所謂的高危險地點?
    答:那裡是安全的,那裡是危險的?當然沒有標準的答案,但據經驗有些地方,婦女朋友仍應提高警覺。
    1. 高層建築物中的昇降梯及陽台
    2. 傳統樓梯的轉角處
    3. 密閉大廈長廊,易於阻隔視線的死角
    4. 無人管理的盥洗室
    5. 無照明設備的狹巷路段
    6. 停車場
    7. 公園、灌木叢或荒遠的道路河堤
    8. 陰暗的地下道
    9. 廢棄的空屋、舊宅
    問:預防強暴的居家安全措施有那些?
    答:認識你的鄰居,特別是那些緊急時可請來你住處的人。平日的相互往來,有助於守望相互關係的建立。
    不要隨口洩漏自己的生活作息與財經狀況
    遷入新居應更換新鎖,或加裝鎖具與防範裝置
    不可以讓別人知道你是獨居者,或單獨一人在家
    家中修繕最好委託牢靠的熟人行號處理
    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減少歹徒的任何機會
    對猥褻、不明電話應立即掛斷,使用電話答錄機,切忌在留言中說出自己何時返家,以免給歹徒下手的機會。
    友人夜間來往應注意:服裝不宜過份暴露,只在客廳接待訪客,同時室內照明燈光不宜過於昏暗。
    問:適當的家居安全設備有那些?
    答:以下各種裝置可供參考:
    1. 可以由內而外透視的眼孔
    2. 有插栓的門鏈裝置
    3. 前後門上方應裝上照明設備,以利間看清來訪的人
    4. 床邊另外加裝一架備用用的電話機
    5. 求援的個人警報器
    6. 適當的自衛防身器物
    問:婦女外出街上之安全守則
    答:避免深夜、凌晨單獨外出活動或行經暗街、陋巷及荒涼的街道。不要為了抄近路,走荒涼的小路或公園
    上街如無特殊需要,不要攜帶笨重物品,保持雙手之靈活
    身上攜帶適宜的防身器械、哨子或警報器,以及零錢、電話卡,以方便必要時可打電話求助
    不要經過一整群男性聚集的場所,儘可能保距離
    行走不要太靠近建築物或停放在路旁的可疑車輛,對上前問路的人車,應保持距離,以避免被強行擄走
    如果精神不集中、情緒不安,就避免單獨一個人行走
    如有可疑人物跟蹤,不可以停下來,應該繼續前進,沿街道繞行一圈回到原地,以確定是否被跟蹤。若已確定自己被跟蹤,可以採下列方法處理:變換路線移到路中央行走或往燈光人潮多處行走;進入熱鬧商店或有憲警治安人員的地方;找最近的居家按鈴,向主人求援;踢或搖動路邊停放之車輛,讓警報器大響
    問:如何注意自己的搭車安全?
    答:搭乘公車、火車
    1. 搭乘公車時,最好把皮包放在視線可及之處,避免扒手趁人多時割破皮包扒竊
    2. 若公車上人多,應儘量站在女士旁邊,減少被騷擾機會
    3. 搭長途車,離開座位返座時,已打開的飲料或茶水,不要再喝,亦不要接受陌生人致的飲料
     
    上計程車前
    1. 儘可能結伴搭車,深夜返家儘量利用叫車服務
    2. 不搭乘裝潢怪異,視線由外內而內不明、或車號車行不明者之車輛
    3. 確定車中前、後座沒有藏匿他人
    4. 注意車門之開關有無脫弱、試搖落車窗把手功能是否正常
     
    上計程車後
    1. 上車後拉開部份車窗,留住部份空隙以備應急喊叫之用
    2. 司機有喝酒、衣著不整、言語不正經者,應設法儘快下車
    3. 言談間少談及個人起居或財經狀況
    4. 默記車行、車號及司機姓名
    5. 指定行車路線,並留心沒途路徑景物,發現有異隨時作反應準備
    6. 遇狀況時,亦可用口紅在玻璃上寫字求救
     
    問:若是女性單獨開車要如何避免可能的危險?
    答:開車應儘量避開荒涼危險的路段;遇到故障的車輛,單身女性不宜停車幫忙,應以代打電話求助或報警處理為宜。平時開車應注意:
    隨時保持車輛的良好狀況,汽油尤需充足
    吸收車輛維修知識,並能夠排除簡單的故障
    駕車時,車門窗應緊鎖
    不搭載陌生人
    即使短暫離開車子,也不應將鑰匙留在匙孔上
    貴重物品不可留在車上,以免引起歹徒非份之心
    每一次上車,應檢視車內,下車應注意附近有無可疑人物,確定安全後才上、下車
    選擇管理良好、有照明設備的停車場停車
    隨時注意後照鏡,如果發現有車子尾隨應設法擺脫,必要時可鳴按喇叭求救
    如果駕車時遭歹徒挑釁,不要停車或下車,往鬧區急駛。
    問:女性應如何注意外出安全?
    答:
    1.將外出的目的地及住宿旅館、電話留給可靠的親友或鄰居
    2. 參加旅行團的集體旅遊,不可單獨脫隊
    3. 慎選出遊的地點,儘量避免深夜單獨在外
    4. 財不露白,單獨外出時儘量不要穿戴金銀裝飾
    5. 外出隨身攜帶防範器械
    問:女性外出,如何注意旅館安全?
    答:慎選投宿旅館,儘量避免單獨投宿環境複雜的小旅社
    進入旅館應先注意週遭的安全逃生設備及緊急電話聯絡系統
    入住客房後,應於旅館人員在場時,檢視盥洗室、衣櫥櫃、陽台等
    注意旅館內門窗、鎖鑰設施之安全
    有訪客時應再三確認,絕對不可隨便讓陌生人進入,若有問題,應打電話給旅館櫃檯派人處理
    經常檢視行李及隨身物品
    貴重物品勿放在房間內
    儘量使用旅館內的電梯,如欲使用樓梯,最好多人同行
    在旅館內搭乘電梯儘量不要單獨與陌生人同乘電梯,遇可疑狀況,應儘速下電梯
    儘量站在控制鈕旁,以便能立即反應,一有問題可立刻觸按警報器求救
    問:女性朋友租屋應注意那些事情?
    答:租屋前,儘量詢問朋友或找信譽佳的仲介公司,確實了解租屋訊息
    看房子最好有人陪同
    若需單獨看屋時,可事先與家人或朋友約定時間,互打電話確認安全
    單獨前往看屋時,應注意出入口的位置,並保持開放,不要關閉出入的大門
    租屋前,最好先了解該區的環境(環境要單純)、治安狀況、前任住戶的行為、房東品性
    租屋時請屋主更換新鎮,並加裝門栓鏈、鐵門、鐵窗等
    若有室友同住,應保持良好關係,互相熟悉彼此生活習慣,相互照應,對其經常出入家中的朋友更應有基本的認知與瞭解。
    問:一般女性在求職過程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面試前
    1. 謹慎過濾求職廣告,避免應徵刊登浮誇不實、含糊其辭、註記不詳廣告的公司。
    2. 應徵前先打電話求證是否有此公司。
    3. 透過職業介紹所求職,更需審慎小心過濾。
    4. 可尋求青輔會、職訓局等政府單位所提供的就業資訊。
    5. 儘量選擇信譽佳的公司應徵。

    求職面談安全
    1. 切記清楚告訴家人或親友面談之時間、地點。
    2. 需有應急的心理準備。
    3. 初次面試儘量不飲用點心或飲料。
    4. 注意面試場地的外觀與對外通道。
    5. 注意觀察面試者之言行舉止,如有曖昧不清,應立即離開。
    6. 如需繳交證件,只能交影印本而不應給原件。
    7. 求職面談時,最好有友人相伴,並備有適當的防範器物。

    就業後要注意
    1. 上班時,衣著、態度、言行均應謹慎。
    2. 不輕易允諾非公務以外的不當要求。
    3. 剛到新公司應先熟悉環境,謹慎處理不熟悉同事的邀約。
    4. 注意公司營運情形,是否僅為空殼公司或別有意圖。
    5. 如需繳交大筆金錢或保證金者,應慎防為不良之公司行號。
    問:約會也會有被強暴的可能嗎?如何預防約會強暴?
    答:約會強暴早就存在我們的社會中,但因常是發生在熟識朋友之間,所以雙方較易以私下合解的方式處理,而不為人所知。而且,由於當事人的相識關係,容易模糊了強暴的本質,反使被害人陷於遭人誤解與懷疑的窘境,因此帶給當事人更大的傷害。以下幾點提醒是給女性朋友的參考:
    1. 約會前儘可能將約會對象、時間、地點及預定回家時間告訴家人或朋友。
    2. 赴約前,對整個約會的行程要充分了解,對不恰當地點,應拒絕。
    3. 最好對第一次約會對象的基本背景資料有所瞭解。
    4. 與對方共進餐宴,儘量不要喝酒。
    5. 不要任意飲食不明食物或飲料。
    6. 注意約會時間,不宜過早或過晚。
    7. 約會地點要儘量正派、安全,最好是由女性提出並熟悉的場所。
    8. 若臨時變更行程,應以安全為第一考慮的要件。
    9. 最好不要單獨前往對方住宿地點赴約,切忌進入其房間或臥室。
    問:強暴事件發生在校園中時有所聞,校園很不安全嗎?應如何防範?
    答:我們祇能說沒有絕對安全、也沒有絕對不安全的地方,從以往的經驗中可找到幾個校園安全死角,是要特別注意的。如︰
    樓梯門
    廁所
    茶水間、蒸飯間
    停車場
    偏遠教室
    乏人注意之邊緣運動場地
    樹林、花叢及綠地
    校園四周圍牆
    在校園中應如何注意安全?
    不要單獨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
    在學校的作息時間應讓父母親友清楚瞭解。
    上廁所、到人少的校區時,要有同學相伴。
    在學校遇見沒看過或可疑的人時,儘速向校警、導師或訓導處報告。
    遇離職之教職員工有所邀約,切忌單獨赴約。
    在校園的上課、放學、午休等時間應配合學校之作習時間,避免落單。
    路過學校死角時,應提高警覺。
    注意是否有徘徊校園周圍的可疑人物。
    問:如果,真的不幸遭遇襲擊,該怎麼辦?
    答:遭遇襲擊時,要保持冷靜,這點雖不容易做到,但卻是自我保護的最重要方法。這裡提供幾點建議:
    1.降低歹徒的警戒心
    無論攻擊歹徒與否,皆應儘量降低歹徒的警戒心,使歹徒易於分心,增加逃脫的機會。如歹徒持有刀械私武器,應設法讓歹徒放下武器。
     
    2.與歹徒攀談
    儘量使用方法拖延、困惑歹徒,如告訴歹徒你正值生理期、懷孕、生病(如性病、高傳染疾病),或要求歹徒更換至你較熟悉可掌控的地點。
     
    3.選擇歹徒最脆弱的部位攻擊
    若情況允許,攻擊歹徒而逃脫的機會很大;歹徒的眼、耳、鼻、髮、下體等脆弱的部位,給與奮力一擊後,趕快逃跑,儘快求救。
     
    4.僅有一次逃脫機會
    萬一遭遇歹徒施暴時,保持冷靜,衡量打擊歹徒後的利弊得失,及攻擊後逃脫的機會有多少。如果可以,尋找僅有的一次機會,針對人體要害,在最短時間內奮力一擊,並趕緊逃離現場。(這裡必須再提醒,攻擊歹徒,也可能導致自己更大的傷害)
     
    5.逃脫時,求救以喊「失火」代替喊救命或非禮,較容易引注意。

    ▼被強暴怎麼辦?
    性侵犯曾發生在很多人的身上,有些被害者是男性,但是大多數是女性,而且覺大多數施暴者是男性;有人會想說當初如果怎麼做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但是這是一件意外的不幸事件,妳(你)不可能做選擇的。施暴罪行是絕對不可原諒,被害者不需要負任何的責任,也絕對不是本身的錯所造成的。
      短期內,無論在生理或心理上,被害人都需要時間癒合;隨著時間,很多人很努力的去遺忘,或是使自己退縮、或是使自己更忙碌,有些人成功了而有些人沒有;另外有些人選擇去面對、去防止、或去對抗。
      妳(你)的可能已經知道,當妳(你)做一些努力時妳(你)會遇到很多困難,接下來敘述了一些原因、步驟及困難;在有了充分之心理準備後,或可將傷害降至最低,二次傷害是更殘忍的也是關心妳(你)的人所不樂見的。
      不 論妳(你)的選擇是什麼,最重要的是妳(你)的感覺,在妳(你)此時此地的決定是正確的;我們要妳(你)知道而社會大多數人是關心妳(你)而且都願意幫助妳(你)。

    ▼如何幫助被強暴者:
    問:被強暴為什麼會造成傷害?
    答:被尊嚴地對待,以及免於被人脅迫、恐嚇是人的權利。任何性行為必須是基於彼此的自由意願,強暴奪走了一人對自己身體的選擇權,並使得一個人對環境及人失去信任與安全感。被害者必須為一個不是自己的錯的行為長久受苦。
    問:被強暴會帶給當事者什麼樣的心理傷害?
    答:根據專家的研究,被強暴後,通常心理都會受到強烈的傷害,稱為「強暴創傷症」,具體反應在受害人行為上的表現是:
    1.情緒震驚:不相信自己真的被強暴、覺得麻木、哭不出來。
    2.不信任感:不再相信自己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周遭活動或信任別人。
    3.尷 尬:別人會怎樣想?我不能告訴家人。
    4.羞 恥:覺得自己很「髒」,不再純潔,別人無法再接受自己。
    5.罪 惡 感:責怪自己應「早知道」、「小心一點」、「自己是不是做了什麼事,所以才會被強暴」「應該死掉最好」……。
    6.低落:情緒低沈、起伏不定,做什麼都提不起勁,覺得很疲倦、很沒有希望。
    7.無力感:覺得自己是無法保護自己,無能處理日常生活事務的,不相信自己還能重新掌握一切。
    8.混 亂:坐立不安,度日如年,不知所措。
    9.重覆經歷:重覆憶起受暴時的情景,揮不去的夢魘。
    10.否 定:討壓自己、否定自己。
    11.恐 懼:對很多事情都產生恐懼?害怕會懷孕或染上性病?隨時懷疑自己是否安全、擔心事情會再發生,害怕以後不再想和男人親近?害怕無法忘記被強暴的經驗?
    12.憂 慮:神經衰弱、感覺呼吸困難(憂慮很多時候是從肉體上的跡象顯示出來,例如呼吸困難,肌肉收緊,睡眠不安,改變飲食的習慣,嘔吐,肚子不舒服,發惡夢遺尿)。
    13.憤 怒:「為什麼是我!」「我想殺死他」。
    這些創傷如未適當處理,對日後的心身健康、生活與工作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專業人員可以協助受害人逐步澄清與重建。有親朋與專業人員的支持協助,可讓受害人早日走出受暴的陰影。
    問:如何幫助被害者?
    答:首先我們必需了解強暴是一個兇暴的襲擊,不是性慾衝動或滿足性慾的行為。強暴者的目的常是支配、羞辱、控制和貶低受害人。不過,很多人把兇暴和性分不清,那是因為性侵襲與做愛都涉及身體相同的部份。很多人對受害人的反應,就是似乎是受害人引致被強暴,想要被強暴,或者享受被強暴,這都是絕對錯誤的。還有,很多人不了解受害人那種深感不安和受創傷的感受。很多人以為強暴不是創傷性的,除非受害人是處女或者蒙受嚴重和見得到的肉體傷害。不了解性侵襲的實況將使我們及受害人都更難渡過危機。
    受害者需要被幫忙的方面如下:
    1.重新生活:受害者此時最大的困惑是: 「我該怎麼辦?」被強暴擊垮了所有的生命尊嚴與生活秩序。友持者或許可以建議暫時遷出或搬離現居地,尤其當強暴是發生在受害者家中時。
    2.羞愧:擔心其他人會怎麼看待自,在對兩性角色期許及規範不同的社會裡,人們常易將強暴的責任歸向受害者。此時,讓受害者知道她沒有錯是很重要的,雖然受害者是很難在短時間內接受這點,但一再強調此點,對安慰受暴者是很重要的。
    3.恐懼:強暴時。施暴者利用受暴者的恐懼而得逞。故強暴事件雖已過,但受害者擔心再次受害的恐懼卻更形加深。隨時隨處(二十四小時)的傾聽、諮詢服務,將有助其消除壓力及緊張。
    4.罪惡感:受害者常會問:「為什麼是我?我到底做了什麼?」旁邊的人得一再告訴她,她已盡了最大的努力,此事並不是她的錯。
    5.性病:擔心被傳染性病。提供檢、就醫的訊息,若有可能,則陪同前往。
    6.懷孕:對於可能受孕一事,可告知其所有的選擇及適當的方法。
    7.否告知所愛的人是:受害者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告知周遭所愛的人。朋友或友持者可以幫忙她釐清告知與否的正反面考慮,但也應讓當事者了解,期許家人和所愛的人冷靜、理性的反應往往不可能,他們也會有挫折、憤怒和受傷害的反應,但那並不是她的錯。
    8.盤據心頭:受害者對人的信任全毀,很難再信任人。常會自問:「這個夢魘什麼時候才會結束?」其答案是因人而異,有些人可能一輩子無法擺脫。然而周遭人的耐心、支持與愛,卻對是療傷的良方。
    9.情緒不穩定:會因一點小事就大發雷霆。專家建議,若有下列狀況,最好考慮該介紹安排受害者做專業心理治療:
    (1)事情過了二、三週,受害者仍常流淚
    (2)不與家人、朋友互動
    (3)機械化、沒有變化的表情
    (4)有自殺傾向
    (5)完全服從家人或朋友的引導
    10.惡夢:常有可怕的惡夢。最好有人可立陪伴在旁,尤其當受害者是小孩時。陪伴在旁安慰的聲音有很大的安撫效果。
      絕對不要責備她,責備只會使受害人再次陷入自責的深淵,而無法真正面對自己的危機,因此大家不僅不要責備她,反而要給她絕對的關懷與支持,讓她了解這是一件意外的不幸事件,她不需要負任何的責任,我們都願意幫助她渡過這段難堪的時光,只要她願意面對這件不幸,她就有機會恢復以前健康快樂的生活。
    問:如果自己的朋友(或親人)被強暴,該怎麼幫助她?    
    答:相信她。
    讓她知道你願意傾聽她訴說。
    不要做任何〞如果你怎麼做就不會被強暴〞之類的意見明示或暗示。
    楚她知道她沒有錯。
    受她可能變得不一樣了。
    準備支持她,祇要她需要,你就願意在那裡陪伴她。
    鼓勵她去尋求專業諮商員的輔導。  
    保護及尊重她的隱私權,替她保密。
    問:如果被強暴的是小孩,大人該怎麼做?
    答:相信小孩所說的話。
    相信小孩沒有錯,不需要負責。
    讓小孩知道把「它」說出來是對的,而且讓她知道能說出來真的很勇敢
    盡全力保護和支持小孩。
      冷靜地鼓勵孩子說出被襲的過程,假如孩子不想立即談,等待適當的機會再談。但可讓孩子知道你隨時願意陪她一起談,跟你一起討論會對她有幫助的。一方面要令孩子清楚明白「事情發生的過錯是在施暴者身上」,但一方面也要了解,據統計,有87%的犯案者與小孩相識,很多時候,犯案者就是小孩的親戚、鄰居、或家人的朋友。如果大人因憤怒而提出要讓施暴者受懲罰的話,很容易讓孩子因怕害施暴者坐牢,而不敢說實話,反倒讓小孩承受更大的壓力。
    問:父母或其他照顧者若遇小孩被強暴,要怎麼處理自己的情緒?
    答:要常常提醒自己「孩子現在和未來都需要你的支持、安慰和愛護。」孩子被襲擊會讓人很不安,照顧者應該試著主動去尋找一些支持(來自家人、朋友和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 以幫助自己
    釐清和舒解自己的悲傷、憤怒和愧疚等負面感受
    決定每一個步驟
    安排事後醫療治療
    幫助家中的每一個人(特別是其他的小孩),去應付侵襲事件所帶來的影響有耐性地幫助受侵害的孩子如何保護自己
    問:有那些性侵害防治或婦女保護專線可以求助?
    答:第一步是最困難的也是需要最多努力的;信任妳(你)的感覺,選擇妳(你)最舒服的方式先談一談。以下是一些可以幫助你的地方:
    政府部門: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
    其他保護婦女專線:
    台灣省24小時婦女保護熱線080-422110
    台北市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02-27062495
    高雄市婦女福利中心07-2230299
    各地婉如專線
     台北:02-23655480
     台中:04-3276993
     高雄:07-2167129
     屏東:08-7558571
    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護衛中心)02-23917128
    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080-239595;02-27009595
    台北市婦女權益申訴中心02-25580270
    其他協助單位,你可以利用社會福利服務資源查詢找尋你所需要的資源

    資料來源: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saf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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